关于重申升旗仪式等规定的通知
- 发布人:Apple
- 时间:2013-04-11
- 点击:1247
- 来源:办公室
各系处:
自学院调整冬季作息时间以来,升旗仪式总体状况良好。但仍存在个别班主任和为数不少的走读学生迟到现象。现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重申如下:
一、每周一所有参加升旗仪式的班主任和同学必须在7:25之前进入校园,到达班级教室;学院7:30准时举行升旗仪式。
二、学院传达室在7:25将关闭大门,保持升旗仪式庄严肃穆。任何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出,必须滞停原地,参加完升旗仪式全过程方才自由行动。迟到人员一律登记,纳入教学系和班级考核。
三、各教学系要安排学生会工作人员在7:25开始对所属班级的班主任到位和学生出席情况进行检查,列入考核,并在教学系公布栏通报。学生处将组织学生会对各系收视收听进行抽查,调阅各教学系考核记载情况,并在学工通报上公布。
以上通知,希即遵照执行。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- 上一篇:我院召开法制教育庭审现场会
- 下一篇:没有了